募兵制三讀 現役退役有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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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供募兵制具體誘因,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「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」,現役志願役士兵得支領戰鬥加給、勤務加給、地域加給與留營慰問金;退役志願役士兵家屬可享水電費優惠,全都取得法源基礎。
募兵制推動三年,因誘因不足,導致招募人數長期無法達標;國防部去年底提出暫行條例立法,昨天完成三讀。暫行條例效力至民國一○九年底止,並要求國防部強行盤點執行效果;屆時若國防部認為有延長需求,可再提案修法延長。
立法院昨也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國防部檢討過去因國軍多次裁軍,導致不少志願役士官兵服役十五年被迫退役,無法領取終身俸情形;以及職業軍人無法比照一般公務員可任職至六十五歲為止等規定,解決長期兵役制度存在問題。
募兵暫行條例要求,國防部應協助提供志願役士兵在營、在職進修管道,為未來退役後回到社會所需技能預做準備。志願役退役軍人也可享有優先承攬國防部標案,承攬國防部相關標案廠商也應任用一定比例的志願役退役軍人,甚至明文鼓勵民營機關晉用、職訓志願役退役軍人。
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說,暫行條例規範的福利,大多已是現在就在做,立法只是讓法律清楚界定,但從現在開始,國防部就要落實募兵制,不能再說延役,繼續推動徵兵。
>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,不管明年誰執政,兵役制度都應長遠規畫,而非且戰且走的暫行條例。國民黨立委陳鎮湘表示,暫行條例立法只是一個開始,未來配套法律也要趕緊完成。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